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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召开加快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协商会议
2018-07-20 14:43 毕正昊 

7月19日,区政协副主席李玉红率调研组召开加快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促进全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协商会议调研组一行先后对垦利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和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了实地视察,随后召开座谈会

会上,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健局、区老龄办、区社区办7个部门单位围绕自身职能作了汇报政协委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

最后,区政协副主席李玉红对城乡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提出要求。(一)强化组织协调,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保驾护航。一是实行部门联动。我区同全国一样,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加快城乡社区养老的服务中心建设显得尤其重要,特别是目前部分老年人由于观念、财力等原因不愿意到专门的养老机构养老,需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由民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国土、老龄、社区管理等部门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中心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制定养老服务中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健康发展。二是搞好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和居住密度,合理确定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布局和规划,做到与新建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也要在老、旧小区合适位置逐步进行规划建设。三是加大督导力度。民政部门要牵头督导落实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养老设施资金扶持、用地保障、价格优惠和税费减免等有关情况,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和奖惩补贴机制,清理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解决养老设施项目“落地难”问题。

(二)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助推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扶持政策。一是加大养老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新建养老设施,在落实好上级补贴政策的同时,适当加大区级财政补贴,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各种主体兴办运营公益性养老机构。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力度。面对 “未富先老”的老年群体,单靠提高收费标准来维持养老中心运行是不现实的,还要靠政府出手“救助”。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养老服务中心补贴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行。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中心监管力度。积极探讨现有养老服务中心合理利用问题,应基于居民对政府和社区的信任,以及社区对居民家庭状况的熟悉程度,给社区居委会在养老服务方面更多的话语权,并加大对养老服务中心的扶持、投入及补贴力度,把现有的资源利用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让有需要的老年人获得幸福感。 

(三)推行医养结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权利。医养结合是新形势下推动医疗卫生转型升级和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必然要求,要围绕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养医协作、引医入养等模式。一是培植树立典型。区养老服务综合福利中心(垦利康复医院)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争创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医养结合先进养老服务机构。各相关部门要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使其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实现整体推进。倡导实行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打通政策和资源壁垒,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强化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在确定医保定点、许可证办理、补助政策落实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构建功能互补、资源共享、有序发展的医疗养老服务新格局,逐步实现医疗与养老无缝对接。三是建立医疗服务风险合理分担机制。探索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等制度,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可持续发展。在医保政策方面,将更多养老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重点解决重症、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特殊护理费问题,适当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缓解养老难、看病贵问题。

(四)适应养老所需,打造职业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养老服务中心的发展。像目前“一半是工作,一半是爱心”的护理模式,很难招聘到优秀人才。要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从薪资水平确保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要采取聘请专家授课、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等形式,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素质。要建立引入专业人才机制,通过社会招聘方式,选聘有爱心、有专业知识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养老服务中心工作,并鼓励养老服务人员积极参加中、高级养老护理员职业鉴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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